房屋委託出租流程表

做個輕鬆快樂的房東

1.委託出租

填寫房屋出租居間委託書。請詳閱內容並詳細填寫出租房屋之基本資料與委

託出租條件後傳真或電洽本公司。

2.現場確認

本公司將迅速指派營業人員至房屋現場確認出租條件與房屋拍照、繪製隔局

圖,並製作委託物件資料卡或刊載廣告於本公司專屬網站,隨時提供日籍客

戶租屋資料之免費索取與查詢。

3.安排看屋

過濾委託尋屋中之日籍客戶,條件吻合即迅速安排專車接送客戶至現場看屋

,詳加說明房屋狀況與房屋之附屬設備,並對房屋周遭之交通、購物、休憩

與其他生活機能做最詳盡的解說與導覽。

4.要約交訂

客戶看屋滿意後,向屋主詳細報告客戶之承租條件,經雙方同意後填寫要約

書,向房客收取訂金並立即交付屋主。(為了保障雙方權益,通常本公司要

求日籍房客支付之訂金為壹個月份之房屋租金)。要約交訂後,正式契約前

,倘雙方因故同意解除契約時,視為居間未完成,無需支付本公司任何費用

5.交屋準備

依要約內容購入房屋附屬設備,屋內之清潔打掃、水電設施之點檢與確認,

必要時本公司可派員協助處理。(請確實房屋與設備,避免交屋後發生糾紛

與困擾)

6.簽訂租約

房東備妥印章、身分證與房屋稅單影本;日籍房客備妥印章、護照或居留證

影本,雙方正式簽約(契約書可由本公司準備,契約書之內容可預先索取審

閱)。簽約同時房東收取第一期之房租與押租保證金(通常保證金為租金之

3個月份),交付承租人房屋鑰匙,點交設備完成交屋。

7.做個輕鬆快樂的房東  契約期間中,除了收取房屋租金以外(可指定銀行帳戶,由日

        籍房客按時匯入),您與日籍房客間的一切瑣碎事項,均可交給本公司免費

        代為溝通處理,直至契約終止,房客交還房屋並結清水、電、瓦斯、電話等

        費用為止。

 

託租免受限,委託人於介紹人尚未完成居間介紹時,不需任何理由,得隨時終

止委託或租售於他人,不需賠償或支付任何費用。讓您挑的安心,租的放心!